我院重症医学科团支部获得“2020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 编辑:5moban.com - 18其实,案例指导制度与裁判者素质的高低并没有太大的逻辑关联,它所针对的是裁判者之间的差异性以及这种差异性对法律统一适用所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指导性案例作为在具体个案裁判场景中法律解释适用的结果,是法律续造的一种极为重要的形态,对于法秩序的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平等对待的角度来看,有时公正要求在不考虑人的某些差别的意义上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有时则要求在考虑人的某些差别的意义上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这一点完全不同于普通法系国家的遵行先例制度,与其内含的法律文化传统及相关的观念和实践诸如经验主义法律思维、法官造法、立法怀疑主义、司法在社会法秩序构建中的中心地位等等,也相去甚远。而学界许多论者基于两个案件的案情不可能绝对相同的事实,主张将同案同判中的同案理解和表述为类似案件或同类案件,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的判断———裁判中对同案的认定不仅有对案情异同点的比较,而且还有针对案件事实整体涉及的法律问题,对案情相同点和不同点所做出的两者有其一的抉择。因此,说同类案件同样判决就如同说两个不完全相同的案件要采取完全相同的判决,这在逻辑上似乎讲不太通,而说同样案件同样判决则因果关联十分分明。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那恰恰是案例指导制度发生作用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同案同判、不同案不同判则是对公正裁判的一般要求,也是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直接目的所在。
因此,必然需要借助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实现: 在具体的操作技术上看,如前所述,无论是对案件事实所涉法律问题的类型级别的把握,还是对案件事实情节在相同点和不同点上的列举和权重,都需要法官裁量才能确定。而现有的一些关于案例指导制度的其他各种价值目标的列举和阐发,只是程度不同地在比较广泛的意义上回答了为什么要有指导性案例的问题。《指引》和《声明》由于其高度国际化的产生背景,可以说最大限度地凝练了当今世界关于检察官职业伦理的一般要求,值得特别地予以重视。
从修善的总体追求,到修独和修睦的具体展开,就构成了人作为社会生活主体所应遵行的伦理规范的有机整体。{4}以司法部副部长金鉴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1989年4月10日至24日在泰国曼谷举行的亚太地区筹备会议。同时,《声明》也对《指引》中提出的检察官刑事诉讼职能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如《指引》13.2中对检察官全面收集证据作出了概括规定,但《声明》中对此进行了展开,不仅规定要全面收集证据,而且要保证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获得公示,同时不得超出证据范围进行控诉(《声明》1.1.5,4.2.4)。│ ├───┼───┼───┼───┼───────────────────────┤ │公诉│独立│外部制│法律│《指引》10:检察官的职责应与司法职能严格分开。
显然,《指引》和《声明》在国际社会的意义上提供了一个关于检察官职业伦理的标准清单。(一)检察官职业伦理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外化 检察官职业伦理包含具体丰富的内容,在法律认识和实践中,它常常被等同于检察官职业道德,互换使用。
《声明》4.2.3:检察官提供意见时 │ │││││,须竭力维持不偏不倚及客观的态度。在职业伦理方面,《指引》列举了检察官的忠诚、保密等义务,并对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官的具体职业伦理作出了规定,如保护人权、保障公共利益、依法办案、排除非法证据等。从《指引》和《声明》载明的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内容看,检察官职业伦理中关于检察官应当遵行的忠诚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公平公正原则、效率原则、依法追诉原则、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充实新知等,皆可以主要从修独的意义上来把握。│ ││├───┼───┼───────────────────────┤ │││充实新│伦理义│《声明》1.1.4:检察官须不断求知,以掌握法律专 │ │││知的义│务│业的最新发展。
因此,廓清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含义,首先要辨析回答它与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关系,将理论原理上关于道德(morality)和伦理(ethic)的区分予以贯彻。{3}据此,联合国秘书处根据现有资料和专家意见,编写出《指引》草案,提交于1989年4月至6月先后召开的亚太、欧洲、拉美、西亚和非洲等五个区域筹备会议征求意见。{3}共有124个国家派代表团,以司法部长邹瑜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这次大会。初步统计表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除《检察官法》外,最高检察院曾先后制定实施有近20份涉及检察官职业行为规范的文件,形成了一种在检察官职业伦理文件载体上极为分散的形态。
不受个人或│ │││││界别的利益及公众或媒介的压力所影响,只着眼于公│ │││││众利益。本文拟就这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叙述梳理和类型化分析,并就相关联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初步阐释,以期为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提供有益的智识资源和借鉴参考。
考察国际社会对检察官职业伦理的规定,可以帮助我们廓清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共性问题,厘定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基本内涵和一般要求,从而实质性推进我国的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 ││││├───────────────────────┤ │││││《声明》1.1.4:力求言行一致、独立行事、不偏不 │ │││││倚,并于人前付诸实行。
在认识检察官与其他法律职业者共享的职业伦理要求的同时,也要看与检察官特殊的角色担当和职能定位相关的职业伦理要求,具体涉及检察官履行公诉职能相关的职业伦理要求和履行检察监督相关的职业伦理要求两个方面。这些都是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今后在注重自身特色、参照借鉴国际实践的基础上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声明》4.3.8:按照当地法律和公平审讯 │ │││││的规定,充分考虑免予检控、有条件或无条件中止法│ │││││律程序,或在适当情况下,考虑以正式司法体系以外│ │││││的途径处理刑事案件,尤其是涉及年轻被告人的案件│ │││││,而又充分尊重受疑人和受害者的权利。具言之,检察官法律义务是检察官职业伦理要求的部分内容,它使得部分检察官职业伦理要求同时有了法律上的约束力。{1}据此很难弄清楚什么是职业伦理良善的检察官,什么是检察官与法官、律师在职业伦理上的不同要求,以及检察官应该如何以符合职业伦理要求的方式,处理与法官、律师、警察等法律同行的关系,处理与其他相关社会主体的关系。如果欠缺这些证据,则不│ │││││会│ │││││继续检控。
│ ││││├───────────────────────┤ │││││《声明》4.2.4:检察官在提起刑事诉讼时,只有在 │ │││││案件有充分证据支持,并且有理由相信有关证据是可│ │││││靠和可采纳的,才会进行。│ │││务│││ ││├───┼───┼───────────────────────┤ │││合作义│法律义│《指引》20:为了确保起诉公平而有效,检察官应尽│ │││务│务│力与警察局、法院、法律界、公共辩护人和政府其他│ │││││机构进行合作。
(二)检察官职业伦理与检察官职能定位密切相关,具有自身特色 检察官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又是一个特殊的法律职业群体,因此,《指引》和《声明》所设置的检察官职业伦理规范,既有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的一般性要求,也有与检察官职能定位密切相关的职业伦理要求,从而成为检察官职业伦理的显著特色。{12}同前注[11],第90页。
{10}道德和伦理是本质与现象的关系,从根本上是统一的:伦理是道德的具体规范,道德是伦理的基本属性。检察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部分,应当遵行该共同体共同的伦理要求。
关键词:国际检察官职业伦理|检察官角色指引|类型化分析|法律义务 检察官职业伦理是中国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的重要问题,也是司法改革的热门话题。(三)检察官职业伦理不同于检察官个人伦理 对于检察官职业伦理含义的认识,要立足检察官的职业性质,要区别于检察官作为公民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所应该遵循的伦理要求。《声明》4.3.2:检察官须与法庭和 │ │││││其他有关机关合作,保障被告人的权利。│ ││├───┼───┼───────────────────────┤ │││勤勉义│伦理义│《声明》1.1.2:永远保持专业水平,依法办事并符 │ │││务│务│合专业规则及道德操守。
{1}如《检察人员纪律(试行)》(1989)第一条规定八要八不准。《声明》4.3.1: │ │││││谨守专业保密原则。
检察官职业伦理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外化,它以检察官职业道德关于良善职业者的认知为指向,构成在实践层面检察官修善行为的伦理要求。检察官作为法律职业的一部分,从主体身份和职能定位的角度分析,其职业伦理规范主要涉及普遍性要求、刑事追诉职能的要求、法律监督职能的要求这样三个方面。
{7}将《指引》和《声明》结合起来,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深入地理解和把握国际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关于政法干部的四条禁令》(1995)。
《声明》4.│ │││││3.6:如有理由相信证据是以不法方式取得,尤其是 │ │││││构成酷刑或残酷对待的方式,严重侵犯受疑人的人权│ │││││,则拒绝采用有关证据。由于许多规范同时具有法律义务的性质,而且从各国的法律实践看也确乎如此,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即两份文件中关于检察官角色规范的要求都属于职业伦理的要求吗?是不是还有许多内容属于对检察官职责的法律要求呢,是不是还有两者兼有的可能呢?一句话,检察官的职业伦理要求和检察官的法律义务是一种什么关系。{11}参见[法]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东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28页。从职业分工的角度看,《指引》和《声明》将检察官的职能定位主要置于公诉人的角色,其职业伦理也紧紧围绕公诉职能来设定,诸如检察官职业伦理中有关维护公共利益,按照客观标准行事,考虑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立场,告知受害者权利,排除非法证据,与警察、法官、律师和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合作,等等,皆与检察官的职能实现密切相关。
{12}检察官职业伦理是检察官职业群体共同的伦理要求,与律师、法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伦理要求一样,具有明确的以服务大众、服务社会的利他主义属性,甚至不乏自我牺牲、舍己为人的精神。{5}以司法部长蔡诚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在古巴哈瓦那召开的第八届大会,共有127个国家派代表团与会。
二、《指引》和《声明》所涉内容的性质:法律义务与职业伦理 《指引》和《声明》明确了称职良善的检察官应当遵循的角色规范,其内容体现了检察官的职能定位。就廓清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含义而言,应该特别注意检察官职业伦理与检察官职能定位的对应关系,注意由于这种职能定位和职业分工而产生的检察官职业伦理与法官职业伦理、律师职业伦理等在设置上的不同之处。
他们还应竭尽全│ │││││力防止和坚决反对任何违反准则的行为。进入 张志铭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国际检察官职业伦理 检察官角色指引 类型化分析 法律义务 。